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一、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标准?
骗公私财物在3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靠前百五十一条和靠前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较早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刑事处罚
(一)、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综合上面所说的,诈骗罪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是可以进行立案的,而且在立案过程中执法人员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所以,诈骗别人的财物是属于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能再犯罪,不然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