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宅基地转让规定的条件有哪些?
1、宅基地转让仅限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宅基地流转也只能够流转给农村集体组织内部的成员,而不得转让给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及城市居民,虽然国家正在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但国家也明确提出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
2、宅基地转让需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在宅基地转让时受让人必须要拥有两处及以上的宅基地才能进行转让(将户口迁出农民除外),而受让人则必须要没有宅基地的条件进行!如果受让人已经拥有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宅基地此类转让就不合法!因为其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
3、宅基地及房屋需要一并转让
目前我国宅基地秉持着地随房走的原则,所以在宅基地转让的时候,不能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而保留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与房屋需要同时转让,并且需要获得农村集体组织的同意!
二、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具体如下:
(一)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二)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三)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因此对这类合同,应因违反国家政策而认定为合同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宅基地转让是可以实施的行为,但一定要要与宅基地上面的房屋一并的转让,以及需要获得当地村委会的同意才可以实施转让的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以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