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允许18岁结婚吗
一、婚姻法允许18岁结婚吗
婚姻法已废止,关于结婚的规定按照《民法典》规定进行执行,《民法典》不允许18岁结婚,需要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在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结婚年龄要求的时候,也要考虑到一些情况:
1、结婚年龄,其实是指实岁。因为现在我国一些地区还是会以虚岁来计算年龄,而在虚岁达到法定婚龄要求的时候,实际上实岁并没有达到,这个时候也是认为不符合结婚年龄的,自然就无法领取到结婚证。
2、针对**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如果当地在结婚年龄上面有特殊的单行规定,那么对于当地的少数民族居民,其实就可以执行当地的结婚年龄规定。并不强制性要求必须要少数民族居民必须要满足规定。
3、一些偏远地区的居民可能会采取隐瞒的方式,向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虚报自己的结婚年龄,此时最终虽然可能会领取到结婚证,但从法律上来看,由于这样的婚姻缺乏生效要件,那也是会被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靠前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首先,未到法定婚姻年龄就结婚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登记后,双方建立起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
其次,是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扶养、忠实等法定义务。同时,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也不享有夫妻之间的互相继承遗产、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担任监护等权利。总的来说,对于男女之间正常的同居关系,法律是一种既不鼓励也不禁止的态度,当然其在法律上受保护程度也会不及夫妻关系。
对于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对所生的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成长所需费用,直到其独立生活为止。
18岁结婚不符合法律规定,婚姻法已被民法典所代替,该法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为男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早于二十周岁,所以无论男女,必须符合法定年龄才可结婚。除此之外,如果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时,婚姻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