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孩子应该谁抚养
一、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孩子应该谁抚养
在父亲离世之后,若母亲选择踏上再婚之旅,那么她理所应当肩负起对子女的监管责任。在法律范畴内,父母亲乃子女生命中自然而然的监护人角色,他们对子女所承担的抚养义务,无论夫妻关系发生何种变化,均不会随意外界环境的影响而有所变更。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范围,父母双亲对于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抚养、教导以及维护权益方面的工作,无疑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亲死亡可不可分遗产
当父母离世之后,他们的财产所有权将进入相互分割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当父亲猝然长逝之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将其与配偶拥有的共有财产拆分为两部分:公有财产与个人财产。然后,有关父亲的个人财产将会纳入到继承程序中进行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共同财产的一半必须划归给他的配偶,作为她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父亲离开人世前他所立下的遗嘱,来制定遗产分配的优先级和份额。倘若父亲生前即有所嘱托并留下了有效遗嘱,那么我们就应该竭尽全力执行遗嘱中所述原则。而若无遗嘱存在,那么所有的继承事宜就都将依照法律规定的优先级和份额执行。
依照这些规定,靠前顺位继承人应为父亲的妻子、子女以及父母。在靠前顺位继承人缺失的情况下,长者如祖父母、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则会有机会成为继承人。尽管继承人顺序如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意这样一点:即同一顺位继承人之间所分配的资产份额应保持平等状态。不过,如果各方代表同意的话,这个等额原则也是可以灵活处理的。
这里所说的子女,既包括已合法结婚并生育孩子的夫妇,也涵盖了未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却已经育儿的成年人。同样地,我们提到的父母,实际上既包括生物学上的亲生父母,也包含那些收养了他们的养父母,以及虽然没有合法包办婚姻身份,但仍然与被继承人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们。至于我们常说的兄弟姐妹,其中既包括与父母拥有相同基因序列的直系血缘关系,也包括那些基于合法收养或者相互尊重扶持的缔结了手足之谊的同胞们。
《民法典》靠前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靠前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靠前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靠前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父亲离世之后,倘若母亲决定再度步入婚姻殿堂,那么她依然应当履行并承担起对于子女们的监护责任众所周知,父母亲乃是子女最自然且无法替代的法定监护人,他们所肩负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婚姻状况的变迁而有所改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以及保障其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义务,这是一种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