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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28 16:06:46 浏览量: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如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具体程序:申请→立案→调查→调解→处理。

另外,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1.土地侵权案件;

2.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

3.土地违法案件;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

5.非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如征地补偿纷);

6.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核发过权属证书,申请人一方或双方已经土地登记且界址清晰的;

7.申请人不能指认争议范围的案件;

8.递件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后无法补齐的;

9.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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