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定罪标准是多少?
一、骗取贷款罪定罪标准是多少?
1、骗取贷款罪定罪标准可能为五十万元,也有可能为其他数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认定骗取贷款诈骗罪时,不能认为任何欺骗行为都属于本罪的欺骗手段。
只有在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出具保函等起重要作用的方面有欺骗行为,才能认定为本罪。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只要行为人提供了真实担保就不成立本罪。因为担保只是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全部条件。即使提供了真实担保,但如果金融机构知道真相时不会发放贷款、出具保函的,仍然可能成立本罪。
二、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包括主观要件不同、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等。
1、主观要件不同
这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虽然两罪采取的手段相似,但主观目的不同。骗取贷款罪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只因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为取得贷款而采用了非法手段,有归还的意愿。而贷款诈骗罪的主观意图就是通过非法手段骗取贷款并非法占有。
2、两罪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和情节标准不同
骗取贷款罪得情节标准是,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或者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而贷款诈骗只要骗取贷款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对情节的规定均为加重处罚情形。
界定该两罪的关键在于主观要件,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贷款诈骗罪的目的不仅是骗取贷款,而且是非法占有贷款。而骗取贷款罪施用欺骗手段的目的是在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取得贷款,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人的主观因素是复杂多变的,处于思维阶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很难判断其主观目的。但是,思想支配行动,行为反映意识。
任何人都不得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这是由于若是实施了此种行为,且此行为若是给金融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了五十万元,那么骗取贷款者,就有可能会涉嫌犯了骗取贷款罪,而一旦法院认定罪名成立,无疑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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