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法内容是什么?
从古到今,因为涉及到各自的利益,继承问题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热门。现代社会,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才能处理好这档事。为了防止出现侵占遗产或不知遗产如何分配的情况出现,代位继承法的对代位继承权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源于罗马法。现世界各国继承法中一般都有代位继承的规定,但具体规定却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只限于死者的直系血亲卑亲属为继承人时始发生代位继承,旁系血亲为继承人时,其子女不得代位;少数国家则无此规定。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此,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 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四、《继承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他们无权要求与被代位人处于同一顺序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遗产,即有两个或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头参与平分继承遣产。
由此可见,代位继承法规定,当且仅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代位继承才有可能发生。如果遗产被其父母同顺位的人所侵占,代位继承人需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去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不过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若有多个,仍不能在遗产分配中取得更多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