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了是不是一定判刑坐牢?
一、被批捕了是不是一定判刑坐牢?
是不是被判刑需要坐牢,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坐牢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可以吗?
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当然,在依法的范围内,法律上的操作方法,还是讲究一定技巧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三、有权作出批捕命令的是哪个机构?
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当事人批捕,只是说明掌握了一定犯罪线索,具体当事人是否有罪及量刑,要经过充分侦查,由法院审理认定。法院判刑的前提必须是犯罪事实并且触犯刑法情节严重的。目前我国执行批捕的机构是检察院,只有在自诉案件中法院可能行使这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