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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10-25 09:03:31 浏览量:

一、被收养人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送养人条件: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养人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四、收养特别规定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五、收养的名额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六、年龄差规定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七、夫妻共同自愿原则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看看收养法。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八、禁止送养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规定变更监护人。

九、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遗嘱继承。

十、收养登记落户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你知道离婚登记。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收养公证的,应当**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户口登记。

十一、抚养与收养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十二、涉外收养规定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收养公证。

十三、保密原则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养属于事实行为,要想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必须按照要求**收养登记手续,而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小编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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