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有哪些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对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外,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有关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