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一、涉水险赔偿范围:
涉水险是属于商业车险中的附加险,不可进行单独投保,只有投保了车损险才可以投保涉水险。赔偿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的直接损毁,以及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施救费另行计算,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但有五种情况是不赔偿的,具体如下:
1、二次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是不给予赔付的;
2、因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事故而致被保险机动车的损毁或修理;
3、非在保险人认可的修理厂修理时,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
4、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拖延车辆送修期间;
5、车库进水造成的损失属于车损险,涉水险不赔。
二、涉水险赔偿金额: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会赔偿80%-85%的车辆损失金额,剩下的都是车主自己解决。
三、理赔具体流程如下: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单证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