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低保的三个条件
认定低保的三个条件
一般来说,我国对于低保对象的认定主要从户籍状况,家庭的收入,以及家庭财产的三个方面进行认定。任何人,拥有当地的常住户口的居民,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了当地的最低生活生活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的困难状况也是符合当地人民***所规定的相关条件的,那么都是可以进行申请低保的。
对于低保的申请,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资料想所在基层人民***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的申请。申请人必要保证自身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同时对于相关的规定也需要遵守。当情况特殊的,可以交给相关的部门代为申请。而乡镇的人民***或者是街道办事处在受到材料之后,材料齐全,且当事人对于上面所书的内容核对无误的时候,予以受理。受理之后,组织所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确定当事人的资质。在调查完毕之后,同时当事人符合相关的低保规定之后,予以低保补助,同时予以公示。
另外我国的低保实施分类,对于低保家庭中存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时,每人每月多增加20%予以发放。儿童的,每月增发30%进行发放低保金。同时如果存在了残疾人,盲人等特殊人群的,则增发50%低保金。
此外还有针对重病患者和单亲家庭,增发低保金。但是对于以上情况,只能申请一次,不可以进行累加。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家庭成员有以上情况的时候,申请低保时,需要依法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说明自身情况,同时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走访调查的时候,依法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
与此同时,相关机构对于低保使用人群有着明确的监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人群处以相应的处罚,并取消低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