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监会成立于哪一年
保监会新规对多功能险加锁 严防险企成融资平台
《靠前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此次印发的监管新规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保费姓保,杜绝将人身保险产品简单异化为短期***产品的行为,防止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控制中短存续期产品总量,继续实施严格的投入资本与净资产取大的总量控制政策;充分考虑市场的可承受力,把握好监管政策分寸,避免急刹车或一刀切。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时称,中国对人身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已是世界较高水平,超过美国、欧洲、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
事实上,保险发展模式的分歧成为近半年来业界最为关注的热点,与此同时,产品端的策略分歧亦成为谈及保险行业的必谈话题。保险姓保,近日被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多个场合强调。监管层也在管住后端方面频频出手,新规亦在此范畴内。
为多功能险关上潘多拉魔盒
摸底多功能险、规范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由险资频繁举牌为始,多功能险也成了众矢之的。
中国保监会日前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新规),进一步提升多功能险等人身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似乎有意为多功能险关上潘多拉魔盒。
新规对于多功能险做出了许多限定,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将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由105%提高至120%;其次,新规将多功能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下调0.5个百分点至3%。
《靠前财经日报》记者从多位保险公司精算人士处了解到,对于上述两个比例调整,主要目的是提高对于保险消费者的风险保障水平。靠前个比例用较为形象的例子,可以理解为保险的账户价值为100%,超出的比例即代表附加的保障价值,相比之前有明显提高;第二个比例可以简单理解为保监会将对多功能险提取更多的准备金。
太平洋寿险总精算师陈秀娟向本报记者表示:(新规的出台)根据的是当前保险公司的负债成本和***收益情况,增强保险公司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避免缩短期限、拉高收益,防止恶性竞争行为带来利差损风险,引导保险公司回归理性竞争。
无论是大幅提高多功能险等人身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还是进一步强化人身险风险的保障功能,都是保险姓保的体现。当然,在保险姓保的前提下,多功能险亦绝非一无是处,保障和财富管理亦非冲突之源。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黄洪9月3日在首届中国寿险发展论坛上表示:既要遵循行业的经营规律,也要顺应发展趋势,从行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定位和角色中寻求调整的路径和方向。
黄洪强调,遵循行业规律,必须坚持保险姓保。风险保障是行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行业核心价值所在。随之衍生出的储蓄和财富管理功能,也是服从和服务于风险保障功能,有主次之分、先后之别。推进行业结构性改革,必须始终坚持风险保障加长期储蓄的根本定位,坚持保险姓保,绝不能舍本逐末,更不能本末倒置。
黄洪亦强调,人身保险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顺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服务根本需求。顺应财富管理发展趋势也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重视的方向。多功能险、投连险等带有财富管理功能的险种产生于经济环境变化、产生于消费者的真实需求,是保险保障功能的延伸。如何在产品、经营、***策略上走稳平衡木,不仅仅是监管不断思考的问题,亦考验保险机构的决断力。
严防保险公司成融资平台
新规征求意见稿此前被传下发时引发了不小的骚动,此次的正式出台,充分考虑了行业的承受能力和现金流等风险,给予一定过渡期,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
针对新规对于市场的影响,海通证券表示,行业保费与***规模将下降。新规明确不符合要求的保险产品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受规模限制与结算利率下降的影响,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明年将显著下降。
海通证券认为,监管层的预期是,多功能险等人身险产品定价利率和负债成本将逐步回落,产品激进定价和高结算利率行为将受到显著遏制,业务结构将逐步优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实际上,新规对大型公司的影响较小,保险业几艘航母级机构均不断在强调转型发展,而持续转型也是刚刚过去的保险行业中报季的关键词之一。
新规对于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在公司业务结构中的占比提出了明确的比例要求,要求自2019年开始中短存续期业务占比不得超过50%,2020年和2021年进一步降至40%和30%。这一安排给了市场明确预期,引导部分保险公司逐步调整业务结构,避免急刹车,形成现金流风险。
保监会还出台了严守风险底线的组合拳,包括密切关注新规的执行情况和行业中短存续期业务等发展情况;进一步推进保险公司调结构、转方式,加快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发展,要求保险公司要姓保,防止大股东把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进一步强化对保险公司现金流的监测预警,定期开展现金流压力测试;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力度,切实提高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水平,防范偿付能力不足风险;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配置监管。
无论是产品端的结构调整监管还是偿付能力监管、现金流压力检测、资产负债监管,都是提高保险公司免疫力的举措。
有媒体日前报道称,保监会已决定开展保险机构风险防控有效性专项检查,检查要点多达212项,核心内容包括:公司股东是否存在股权代持问题,控股股东是否对保险公司资金调动等进行非法干预,是否存在重大决策先执行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情况,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向保险公司借款或由保险公司为其担保等问题。
爱情保险成新宠
近年来,“爱情保险”逐渐进入大众视线,它属于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可以同时承保两个投保人,但要求被保险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如果双方离异,保单可拆分,保险责任依然有效。从现在看来,爱情婚姻保险有或将成为保险营销产品中的新宠。
用“爱情保险”应对
沸沸扬扬的“裸婚”时代
财富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当下,沸沸扬扬的“裸婚”成为人们茶前饭后的热议重点,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关于“裸婚”的话题,“裸婚”是指不买房、不买车、不办婚礼,甚至没有婚戒而直接领证结婚的一种简朴的结婚方式,是2008年兴起的网络新词汇。由于生活压力以及现代人越来越强调婚姻的“自由”和“独立”,婚礼在年轻一代的婚姻中被重视的程度日益削弱,因而“裸婚”也就成为80后最新潮的结婚方式。
相关人士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裸婚”的概念,年轻群体是十分支持的,他们一般年龄在20岁到35岁之间,80后居多,他们大多思想前卫,其中也不乏高学历、高收入的都市白领,在“裸婚族”看来,领了证就生活在一起,轻松自然,正是他们提倡的,让“裸婚”如飓风般在城市里刮过。据网上最近一项关于裸婚的调查显示,其中赞成“裸婚”的年轻人就占了大约六成,他们认为“爱情就应该抛弃金钱的世俗,真心相爱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裸婚”也成了80后的新时代婚姻选择。而持反对意见的,大多是中老年群体,他们认为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何来谈情说爱?唯独一张结婚证的婚姻,薄得就像一张纸,经历不起任何风吹雨打。其实,中老年人过去是没有财富婚姻的,50至70年代,都是现在意义上的“裸婚”。说到底,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是靠前位的。
专家认为,“爱情保险”会成为营销产品的新宠。相关人士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公司以爱情为主题,推出了夫妻联名共保的保险产品。***专家表示,虽然“爱情保险”并不保障爱情,但作为家庭和夫妻共同分享的***品种,这种联名保单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爱情保险”的本质是找一个真爱你的,并且你真爱的伴侣,而我们这里介绍的是另一份保险——爱情商业保险,有了它,不惧“裸婚”。
用“爱情保险”妆点家庭生活
有人说,爱情保险就是一个名字,实质上就是和商业保险相同的寿险产品。就此,相关人士采访了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一位高管,他说:“尽管‘爱情保险’在保险范围上与一般的分红终身寿险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作为一份连生型保险而言,‘爱情保单’与普通的分红险、寿险相比,有自己的优势。从保障力度来说,‘爱情保险’能满足所有家庭成员的保险需求。”
据透露,通常“爱情保单”都以家庭经济支柱为投保人,家庭所有成员均可成为被保险人,并能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升级。有了孩子后,还可以增加孩子为新的被保险人。从险种覆盖来说,只要家里有一人购买了主险,其他家庭成员便可自由选择添加实惠的意外、医疗等附加险,突破以往客户不能单独购买部分附加险的限制。
今年又是一个结婚高潮年,今年结婚的女明星也不在少数。而对于普通人来说,要结婚了,除了忙着买房、装修和婚宴,许多年轻人也没有忘记为将来的小家庭安排保障计划。新人们最着急的,莫过于如何为双方、为他们的爱情,一起买个保险。“准新娘”小唐最近正忙于在几家人寿保险公司中挑选,给自己和未来的先生买份家庭保险。用唐小姐的话来说,她是想给最心爱的人“一份实实在在的东西,让他知道,爱他是我一辈子的承诺”。如今,在各大城市有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妇像小唐一样,热衷于夫妻俩共同购买家庭保险,他们笑称这是为爱情“买保险”。
相关人士有位朋友刚刚结婚,他们夫妇在日前就联手购买了一份保险。根据这份保险计划,只要他们携手相伴,到结婚25周年时就会得到一份银婚祝贺礼金。她说,幸福婚姻既是快乐的感受,也是肩上的责任,两人共同为婚姻投保能够增强自己与最心爱的人甘苦与共的责任心,珍惜彼此的婚姻幸福。
在前面提到的,许多人寿保险公司都有相应的爱情保险产品,他们其实早就注意到了年轻夫妇们“保障爱情”的情感需求,特别定制了几款可以由夫妇双方共同购买的“联合人寿计划”。这些计划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都有受益权。这些险种不仅具备两全或终身的人寿保障,还可以在这些“爱情保障计划”之后选择住院补贴、女性疾病、医疗费用等附加险。
“婚姻险”鼓励持久婚姻
国内某公司婚姻保险条款规定,投保的夫妇若以离婚告终,其保险金将予以没收。但他们的婚姻如能维持到25年、40年或50年,除能领回投保已支付保费外,还可以获得按年计息的红利。举例来讲,投保的夫妇到了他们结婚25周年的银婚纪念日,则可获得7倍于他们的投保已支付保费的红利。
婚姻是美好的,但却每天都有不幸的婚姻发生,像身处娱乐圈的明星们,离婚的风险更大。而婚姻保险可能帮我们减少这种伤害。离婚也是一种社会进步。如果在一起对双方都造成伤害,那与其勉强维持还不如分开来的解脱。离婚中的一方如果是全职太太,财产的分配对太太未来生活的影响就显得举足轻重。在全职太太越来越多的今天,全职太太自我保护的话题,对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越来越有意义。所以全职太太应该有意识地运用金融工具,时刻保证家庭总资产的一半属于自己。婚姻保险,目的是鼓励持久婚姻。婚姻保险如果夫妻离异收场,将要倒贴保险金,所以婚姻越长久,便能按规定获得越多的保险“赔偿”。
而对于经济能力较强的夫妇来说,专家建议,可以选择婚姻保险的保障计划,它能体现双方之间的关爱、责任和承诺。但对于经济能力欠佳、较年轻的夫妇来说,并不一定在结婚时先选择这种保险计划,可以先从蜜月期间的旅行保险、新房的财产险,以及为房贷而定制的定期寿险开始安排家庭保障,然后再考虑这类寿险计划。
此外,慧择网表示,养老保险对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会起到独特的作用。中国**目前大多数人寿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都有保费豁免条款,夫妻互为投保人和受益人为对方购买养老险,当保费尚未缴清而一方发生风险的时候,双方保费同时豁免。没有发生风险的一方不仅可以领到对方的风险保额或所缴保费(要看条款是否包含寿险责任),自己还没有缴清的保费也不用再交了,而未来应该领到的养老金不会受任何影响。如果不是发生风险而是出现离婚,那么已经交的养老保险金就是一笔确定能拿到的、不会有任何争议的资产了。
婚姻的持久与幸福也离不开夫妻间的互相呵护,一份保险可能就会让对方感受到温情,慧择网推荐送给女性朋友的保险礼物:
产品名称:华泰女性特定癌症保险 | |
推荐指数: | |
1、为女性量身设计;承保年龄广,16-55周岁女性均可投保。 2、承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罹患女性特定癌症、给付女性特定癌症保险金,给付癌症住院医 疗津贴保险。 | |
原价:180 元 会员价:171元 |
保监会 保监会合并之后动态
中国保监会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简称,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信访咨询电话:010-66279113.保险业信访电话:010-66288563.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
什么是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
保监会银监会合并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职能机构
(一)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部)。拟定会机关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办公;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信访、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发布、保卫等工作。负责保险信访和投诉工作;承办会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 发展改革部。拟订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险监管的方针政策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保监会对外发布的重大政策进行把关;归口管理中资保险法人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并对公司的重组、改制、上市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保监会对外重要业务工作与政策的协调。
(三) 政策研究室。负责保监会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对保监会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文件进行把关;研究国家大政方针在保险业的贯彻实施意见;研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政策和金融市场发展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根据会领导指示,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保险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国保险学会开展研究工作。
(四) 财务会计部。拟定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会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编制保监会系统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审核机关、派出机构的务预决算及收支活动并实施监督检查;审核会机关各部门业务规章中的有关财务规定。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五)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承办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财产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承办对再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六) 人身保险监管部。承办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和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监控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检查规范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和备案管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七) 保险中介监管部。承办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工作。拟定监管规章制度;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八)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承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工作。拟订监管规章制度;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审核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拟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九) 国际部。承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和保险机构的联系及合作。负责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事管理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及有关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承办境外保险机构在境内设立代表处的审核和管理事宜;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 法规部。拟订有关保险监管规章制度;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或修改的建议;审核会机关各部门草拟的监管规章;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开展保险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制教育和宣传;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统计信息部。拟订保险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维护保险行业数据库;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保险机构统计数据的分析;拟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和维护偿付能力等业务监管信息系统;负责信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派出机构管理部。拟订派出机构管理、协调工作的规章制度。检查派出机构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会领导批办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研究分析派出机构管理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定期收集、整理派出机构反映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及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三)人事教育部(党委组织部)。拟订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承办会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保险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会机关及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十四)监察局(纪委)。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领导本系统监察(纪检)工作。
(十五)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统战、群众和知识分子工作。机关党委。负责会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保监会投诉电话
银行业信访咨询电话:
010-66279113
保险业信访电话:
010-66288563
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
12378
保监会合并之后动态
虽然监会保监会合并了,但是其保险监管并未结束,只是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肩负着更为重要的监管责任,引领保险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增长,再出发。比如目前,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已经落地,按照“同时启动、分批完成、三年完工”的思路,在全面启动各个项目基础上,按照“急用先行、边建设、边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布一个,力争2020年中期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
保监会业务范围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监会历任主席
马永伟(1998.11-2002.10)
***(2002.10-2011.10)
项俊波(2011.10-2017.04)
保监会有各个公司条款吗
各家保险公司推出产品之前都要向保监会报备,所以保监会有各家公司产品的条款说明,各个公司产品上市前要到保监会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