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哪些1、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指保险人的代理人,根据与保险人签订的代理合同,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保 险人**保险业务,帮助保险人招揽客户,如签订保险合同、解决保险合同争议、代理理赔 检验工作等,保险人则以手续费或佣金的形式给予保险代理人一定的劳务报酬。保险代理人 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实施一切法律行为,其后果由被代理人即保险人承 担。但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不得超出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若因代理人的越权行为造成的 损失后果,代理人应对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其提供投保、缴费、索赔等中介服务,并向承保保险人收取佣金的单位。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不同,他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洽定保险 合同,但保险经纪人并不代订保险合同,仍需投保人自己订立,除非得到投保人的特别委 托。但经纪人的洽定必须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故必须在最优惠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而在 订立合同之后,经纪人的佣金则由保险人支付。保险经纪人同样也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经纪人应当具备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其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投保职业责任保险。因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的过失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则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3、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指经保险当事人委托,为其**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价和保险赔偿 的清算洽谈等业务并予以证明的人。保险公估人可以接受保险人的委托,也可以接受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的委托,并向委托人收取公估费用。保险公估人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独立执行业务。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保险公估 人因其能合理地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利益,因此对维护保险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保险公 估人除了应精通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保持良好的职 业形象。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保险公估人及其业务也将得到发展。